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8日至4月27日(双休日除外)。
报名地点:民政厅人事处(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276号)。
报名程序:考生通过登录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下载《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湖南省民政厅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二寸彩照二张到民政厅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
(二)资格初审
厅人事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3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
(三)职位计划调整
本次遴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省民政厅与省公务员局协商,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于2012年5月14日至2012年5月18 日到所在市(州)民政局人事(政工)科拿准考证。
六、笔试
笔试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笔试测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各占50%。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9日上午8:3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5月27日后在湖南人力资源网上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省民政厅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七、资格复审与面试
(一)面试开考比例
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省民政厅与省公务员局协商,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面试开考比例。
(二)资格复审
省民政厅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具有公务员身份的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省民政厅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面试试题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面试由省民政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公务员局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考官小组由民政厅4人和省公务员面试考官3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