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8月28日在长沙考试网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具体地点。
2、资格复审时间暂定为8月30日—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上传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构成,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成绩按面试成绩占20%,试教成绩占80%合成。考核时间、地点及具体考核方案将在长沙考试网发布。
九、成绩合成
1、考生笔试成绩、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进入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