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扰乱体检医院秩序的;
4.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
5.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6. 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市招考办联系电话:0734—2896682
衡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