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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交通运输局2012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32名工作人员

来源:长沙人事网 2012-11-29 13:07:04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1月15日在长沙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长沙人才网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长沙交通运输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市交通运输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三、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处:0731-88151223(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0731-82253513

3、监督电话: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0731-8815120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6、8490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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