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选调范围
衡阳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二)文化程度: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2年以上。
(四)从事文字综合工作5年以上,或者在单位从事文字工作把关人员,学历放宽到大学本科,年龄放宽到32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