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要求,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胡凤、凌暾两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2013年6月18日—2013年6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监察科实名书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