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发〔2012〕36号
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2号)精神,我省决定今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做好我省2012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岗计划实施范围。2012年我省特岗计划实施在原有62个设岗县(市、区)基础上,增加13个设岗县(市、区):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常宁市、桂阳县、临武县、嘉禾县、资兴市、零陵区、东安县、道县、桃源县、邵东县,共有75个特岗计划项目实施县(市、区)(名单见附件1)。
二、招聘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与办法。2012年,我省特岗教师的招聘原则、招聘程序与办法、资金渠道、保障政策、户口档案及聘后管理和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等,按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 〔2006〕2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规定执行。具体的招聘对象与招聘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
从2012年起,中央财政、省财政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提高为人均2.4万元/年。
三、抓紧做好特岗教师招聘需求计划的申报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在摸清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研究提出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需求计划,填写《特岗计划申报县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2012年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附件3,乡镇中心学校所属片完小、村小的招聘需求计划,招聘岗位应注明),以县(市、区)为单位,于2012年6月14日前,按附表要求分别报送至省教育厅特岗办(附电子文档)、省编办基层机构编制处、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同时报送市(州)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优惠政策和实施成效,将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与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起来,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
要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反映各地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切实加强管理与服务工作。各地要积极妥善地安排好新招聘特岗教师的周转房,努力改善特岗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要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安排特岗教师的任教学科岗位,发挥特岗教师的专业特长。要将特岗教师培养培训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整体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岗位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能力。要切实加强特岗教师的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与跟踪评估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工资调整、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其他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教育部已开通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ncss.org.cn),各地要全面掌握特岗教师在岗情况、工资标准、职称级别、人员流动等基础信息,及时做好信息动态更新,定期上报省教育厅特岗办。
六、认真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我省2009年招聘上岗的特岗教师将于今年春季学期结束时服务期届满。各地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1〕648号)精神,认真做好2012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转为正式教师的各环节工作,确保凡符合条件且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均按期转为正式教师。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县(市、区)要从全面提升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特岗计划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明确专人负责,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省2012年特岗计划顺利实施。
八、联系方式。
1、省教育厅特岗办:刘国才,联系电话:0731-82203481(兼传真),电子邮箱:lgcai99@sina.com.cn。
2、省编办基层机构编制处:王林,电话:0731- 82217619。
3、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郭娟,电话:0731-85165217。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王祥君 ,电话:0731-82217702。
附件:1、2012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设岗县(市、区)名单
2、《湖南省特岗计划申报县市区教师队伍基本情
况调查表》
3、《2012年湖南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
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初中)
4、《2012年湖南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
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小学)
湖 南 省 教 育 厅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O一二年六月六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特岗 计划 通知
附件1:
2012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设岗县(市、区)名单
一、株洲市:茶陵县、炎陵县
二、湘潭市:韶山市
三、衡阳市:衡山县、祁东县、耒阳市、衡阳县、衡南县、衡东县、常宁市
四、岳阳市:平江县
五、常德市:石门县、澧县、津市市、桃源县
六、益阳市:安化县、沅江市、南县
七、邵阳市:邵阳县、城步县、隆回县、新邵县、洞口县、绥宁县、武冈市、新宁县、邵东县
八、娄底市:新化县、涟源市、双峰县、冷水江市
九、郴州市: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永兴县、桂阳县、临武县、嘉禾县、资兴市
十、永州市:新田县、江华县、宁远县、双牌县、江永县、
祁阳县、蓝山县、零陵区、东安县、道县
十一、张家界市:桑植县、慈利县、永定区、武陵源区
十二、怀化市:沅陵县、通道县、麻阳县、新晃县、芷江县、
辰溪县、鹤城区、中方县、溆浦县、会同县、
靖州县、洪江市、洪江区
十三、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
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
附件2:
湖南省特岗计划申报县市区教师队伍基本情况调查表
县(市区): 教育局(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2011年在校生数(人) |
核定的编制数(人) |
2011年实有教职工数(人) |
按编制标准应补充教师数(人) |
2011年教师自然减员数(人) | ||||||||||||||||||||
合计 |
县镇 |
农村 |
合计 |
县镇 |
农村 |
合计 |
县镇 |
农村 |
合计 |
县镇 |
农村 |
合计 |
县镇 |
农村 | ||||||||||
小学 |
初中 |
小学 |
初中 |
小学 |
初中 |
小学 |
初中 |
小学 |
初中 |
小学 |
初中 |
小学 |
初中 |
小学 |
初中 |
小学 |
初中 |
小学 |
初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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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校生数以2011年秋季入学后学生数为准;2、核定编制数以2003年省编办统一核定编制数为准;3、 “县镇”指县(市)政府所在地城区;4、“按编制标准应补充教师数”一栏超编数据前加“-”号。
附件3:
2012年湖南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初中)
县(市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人
学校名称 |
合计 |
思想品德 |
语 文 |
数 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地理 |
历史 |
英语 |
信息技术 |
体 育 |
音 乐 |
美 术 |
劳动技术 |
生命与健康常识 |
科技活动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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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校名称请填写全称,请勿填写简称。
2、严禁利用中心校或学区名义报送初中教学岗位,如认为有必要填写,请在学校名称中注明,如“××学区(中心校)××中学”。
3、对学科(专业)任教能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请详细注明。
教育局(盖章) 财政局(盖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编办(盖章)
附件4:
2012年湖南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分学校、分学科需求计划申报表(小学)
县(市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人
学校名称 |
合计 |
品德与生活 品德与社会 |
语文 |
数学 |
科学 |
英语 |
美术 |
体育 |
音乐 |
信息技术 |
科技活动 |
生命与 健康常识 |
其他 |
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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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校名称请填写全称,请勿填写简称。2、严禁利用中心校或学区名义报送教学点岗位或村小岗位,如有此类岗位,请在学校名称中注明,如“××中心校(学区)××村教学点”。3、对学科(专业)任教能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请详细注明。
教育局(盖章) 财政局(盖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 编办(盖章)
2012湖南特岗教师招聘重要通知2012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发布
2012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2012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2012湖南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
2012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
2012年湖南特岗教师招聘计划7280人
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2010年湖南特岗教师报名
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
湖南省2010年招聘特岗教师4477名 18日至24日报名
湖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2010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湖南省2010年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