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类别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 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14∶30—17∶0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