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根据《2014年集安市公安局招录交通辅警工作程序》相关规定,拟于2014年10月20日,集中组织交通辅警考生政审工作。
请“需政审考生”下载附件《政审表》,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到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考生务必于22日上午7时30分前,将审后的《政审表》送市公安局3楼政治处,同时送本人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1张。
因22日组织体检,考生需空腹到公安局报送材料。
逾期按主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435—62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