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海县2010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农村师资结构,发展我县基层教育事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07>1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112名,其中初级中学(联中)教师14名、小学(完小、教学点)教师86名(幼儿教师10名,其中男性3名)、面向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招聘音乐和美术专业教师各1名、职业中学专业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本县户籍。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扎根基层,乐于奉献,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国民教育系列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获得相应学科教师任职资格证书(报考职中教师职位的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经县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且由教育局开具介绍信在民办学校工作的原县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报考可不受学历和年龄限制。
6、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和说课、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七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15--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牛山镇海陵东路227号,奔牛西侧500米,路北)
3、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民办学校内原公办教师报考的需提供教育局调动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2009年度人事代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毕业生还须提供县民政部门核发的《连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县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每位报名者须交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3张和报名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免收)。
职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1.5的,减少职位数直至达到1∶1.5方可开考。
(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