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泰兴市人才市场(泰兴镇济川南路8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生源地证明(考生在高校学习期间,户口未迁至高校的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至高校的考生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在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2009届毕业生,如已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需提供加盖人才服务中心公章的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及人事代理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半身彩色照片4张。
工作人员审核相关证件,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5.选择报考学科,填写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科。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普通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幼儿园不分学科),报考溪桥小学音乐教师岗位(小提琴特长)的考生直接填报该岗位。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6.报名费用:笔试费90元。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考生,城镇的凭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的凭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0年
8月2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泰兴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一楼(泰兴镇中兴大道58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于2010年8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由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两部分组成。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占30%。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分笔答和上机操作,分值各占50%;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生物学。公共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4.笔试形式为闭卷,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同场分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普通高中各学科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免笔试。
笔试成绩于2010年8月6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