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县人社局对通过笔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1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面试时须携带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需加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农委会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考核、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结束后,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公 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沭阳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办理沭阳县农科所专项事业编制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 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事业编制进人手续,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同等待遇身份。试用期满不合格 的,解除沭阳县农科所专项事业编制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开监督。
监督电话:0527-80814801(沭阳县农委)、0527-83595162(沭阳县人社局)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农委、沭阳县人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