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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2012-6-5 14:27:23

三、考试方法

考试方式:

(一)应聘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安排面试与试讲两个环节。总成绩按照面试50%、试讲50%以百分制形式确定。

(二)应聘其他岗位人员的考察分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岗位相关专业技能。笔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笔试阅卷结束后,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可以达不到这一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和名次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专区栏进行公布。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30%、面试70%确定。

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招聘专区栏告之考生。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成绩与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433015

联系人:倪老师贺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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