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要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的单位,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意见, 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5936762
联系人: 周伟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区人保局85806097
区监察局83861011
附件1
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招聘单位简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