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聘人员与我院招聘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 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2012年9月30日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及组织
考试由试讲与面试二部分组成。
(一)试讲办法由本院制定。我院组织专家根据应聘人员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设置和主要专业课程成绩、在校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以及课题研究情况等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名单。
试讲成绩达到总成绩60%为合格。试讲合格者参加面试。合格者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试讲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食品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
(二)面试由本院组织。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前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的审核,查验有关材料原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办法及具体时间将在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人事处主页公布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成绩计算:试讲与面试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在试讲、面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该项总分的60%不予聘用。
(四)所有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或 面试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院组织考核(到其工作单位了解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并根据考核 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教育厅网站和我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 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毕业专业(非应届毕业生的现工作单位)、拟聘岗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在招聘公告中对该岗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
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学校纪委、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7-87088122 87088022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7-87088185
六、招聘工作的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九月八日
附件1: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待遇说明
附件3: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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