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一)本次考试收取报名费、考务费90元/人。(二)201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出示时间可推迟至7月底前,逾期不能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六、监督管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对违反招考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区纪委、区监察局对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区纪委、区监察局0519—8986308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9863282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0519—89863207区文教局报名咨询电话:0519—89863197七、本简章由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并及时公告。 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戚墅堰区教育文体局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