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美术高考 研究生 自考 成人高考 专升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论文 驾照考试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检员 单证员 教案 专题 考试资讯 文档
 3773考试网 - 公务员考试 - 教师招聘 - 江苏教师招聘 - 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职业类学校2013年赴外地高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3-10-14 16:57:14


3.体检。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苏州市事业单位招录用人员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4.考核和资格复审。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如要递补,由招聘单位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5.录取和聘用。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6.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30640。
7.本《简章》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24787。
特此通告。
 
附件1:2013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校赴外招聘职位简介表
附件2:2013年苏州市直属学校赴外招聘教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2013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实验中心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江苏南京晓庄学院2013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简章
2013年下半年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专职教师招聘简章
江苏南通市广播电视大学2013招聘简章
2013年常熟理工学院财务处招聘人员公告
2013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筹)人才招聘简章
2013江苏省淮安技师学院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简章
2013中国药科大学(南京)校长办公室招聘启事
江苏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江苏南京医科大学2013招聘科研辅助人员公告(五)
2013同济大学转化医学高等研究院高华教授实验室招聘研究人员(博士)启事
江苏济宁医学院2013招聘简章
2013苏州大学医学部放射医学与防护学院秋季招聘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2013江苏省滨海县中小学教师第三批招聘简章
2013江苏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实训室管理员招聘启事
  • 上一个文章:
  •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网站导航 |
    琼ICP备120034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