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面试递补人选(名单附后)根据简章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参加报考资格复核。报考资格复核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资格复核时间:2013年11月27日下午2:00—5:00。
报考资格复核地点: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02室(泰兴市大庆西路39号)。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