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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江苏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引进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公告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013-12-2 22:20:59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国家医院财务会计新制度,强化区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医院财务行为,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浦口区卫生局将建立区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并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公立医院总会计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说明

1、总会计师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协助院长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具体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

2、总会计师依照区卫生局干部管理权限,由区卫生局聘任至所属医院总会计师岗位工作。

3、总会计师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聘期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决定续聘或解聘;总会计师在同一医院任职不超过两任。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报名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应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认证)。

2、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担任单位财务、经管或审计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熟悉医院财务管理者优先聘用。

3、具有较高理论政策水平,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掌握现代化管理有关知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工作中有《总会计师条例》第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南京市浦口区引进总会计师岗位信息表》)。

三、岗位待遇

总会计师作为高层人才,列入单位事业编制;作为高层管理人员岗位聘任工作期间享受医院行政领导副职待遇。

四、引进程序

引进职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网(www.pkwsj.gov.cn)和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pukou.gov.cn)等网站发布。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日至2014年1月2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能现场报名者可提供以上材料的电子档或传真件,经初审通过后再现场审核原件。电子邮箱:pkwsjwjj@163.com,传真:025-58882103。报名人员所留通讯方式请保持畅通。

3、报名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浦口区江浦街道上河街166号浦口区中心医院内武英培训中心304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的同时进行,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及任职证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一寸照片2张。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了解其对岗位的认知度和开展工作的具体思路等内容。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订方案。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通过人员,在指定项目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浦口区卫生局党委组织进行,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内容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及与岗位的匹配度,形成综合分析意见。

(五)确定人选

按照德才兼备、专业拔尖的原则,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由浦口区卫生局党委确定拟引进对象;本次选拔的部分职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

对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区卫生局网(www.pkwsj.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025-58184561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浦口区纪委纠风室: 025-58887050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浦口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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