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生、人口计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2 日至1996年6月15 日期间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五)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1、应届毕业生须江阴市生源,其他社会人员须具有江阴市户籍(《附件1》备注中注明户籍不限的岗位除外)。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在江阴市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江阴市驻军配偶)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确认)。
(六)考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七)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4、其他不适宜担任应聘岗位职务者;
5、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本市卫生事业在编或占编工作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