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采取自荐报名和推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审批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
华港供水服务有限公司会计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政勤政。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对基层用户有一定日常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2、拥有会计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提供复印件)。
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4、具有泰州市户籍。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开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和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3张到镇供水服务有限公司(镇政府西侧)报名并填写《华港供水服务公司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联系电话:88751029)。
2、资格审查(2014年10月14日)。对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人员,由镇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1)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会计专业知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2)计算机操作。(3)积分办法:笔试50%,计算机操作50%。
4、组织考察。镇供水服务有限公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成绩前2名为考察人选并组织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聘用人员。
五、聘期及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根据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聘。聘期一般为三年。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进行续聘。
2、工资报酬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考核结果计算,保险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镇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