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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

来源:2exam.com 2015-8-1 14:47:10

一、南京邮电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条件

引进的人才必须政治素质好、学术造诣深,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着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满足如下基本条件者可提出申请。

(一)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士,美国国家工程院院士,英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等;

(二)第二层次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三)第三层次人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排名四~六),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

(四)第四层次人才: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科技部重点科研项目的主持人,中科院优秀“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2~3),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

海外高水平学者和科研人员申请者将依据其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对照上述第二、三、四层次人才条件进行评审。第二层次海外高层次人才须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正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第三、四层次海外高层次人才须在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研工作经历,回国(来华)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上述第二层次人才的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第三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第四层次人才的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第一层次人才的年龄不受限制。

在上述第二、三、四层次人才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主要获奖者、国家级荣誉称号(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的获得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年薪及购房补贴

(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年薪和购房补贴(个人所得税自理):

理工第一层次人才年薪面议,购房补贴1000万元;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年薪25-100万元,购房补贴80-250万元;

经管第一层次人才年薪面议,购房补贴700万元;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年薪20-80万元,购房补贴60-150万元;

文科第一层次人才年薪面议,购房补贴500万元;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年薪20-70万元,购房补贴50-130万元。

(三)如果第一、二、三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未转入期间可采用柔性引进,每年须到校全职在岗工作6个月(寒暑假除外),可享受相应待遇的1/2。待其人事档案到达我校后恢复有关待遇。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经费

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其提出的科研工作目标及成果、科研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的需要,为其提供科研启动经费,主要用于实验室的建设:

理工第一层次人才科研经费面议,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科研经费50-300万元;

经管第一层次人才科研经费面议,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科研经费30-200万元;

文科第一层次人才科研经费面议,第二到第四层次人才科研经费10-50万元。

四、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安置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人事档案须完整地转入我校,方可享受配偶安置待遇。学校根据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的学位、学历、职称、原从事的职业、年龄和业务水平等实际情况,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安排配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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