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201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简章
为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兴化市事业单位聘用人事代理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的事业单位共9个,计划招聘12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和相关要求见《兴化市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人员应为兴化生源或兴化户籍。外地生源或原外地户籍人员户籍迁入兴化2年以上,即:2008年9月1日前迁入的,可以报考;夫妻异地分 居,一方为兴化户籍,且2010年9月1日前已领取结婚证书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招聘计划表》中明确不限户籍的职位,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1日至1992年9月1日之间出生;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6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站、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网站、兴化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