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说明
1、 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和2011年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而未就业的毕业生。
2、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2011年11月18日向前推算。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六、咨询电话
详见附件三《招聘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纪委:0510-81820726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0510-81820841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22453
八、本公告由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