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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浦口人事人才网(
www.pkrsrc.com)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浦口区房产管理办公室025-58282380
浦口区信访局:025-58882886
浦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025-58885747
2、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8880261
3、监督电话:025-5828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