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2月20日至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办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文化沧浪网”上公示三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三)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办在“文化沧浪”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办发放《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考生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三、聘用人员待遇及考核、管理
(一)待遇
1.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三年;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
2.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参照所在地社区工作人员待遇。
(二)考核与管理
1.对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实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续签合同;确定为基本合格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期满未改进的予以解聘;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区以及街道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聘经选聘进社区工作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四、纪律
公开选聘录用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5870。
五、本简章由苏州市沧浪区选聘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5238089。
附件:
2012年沧浪区选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