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面试总分的60%。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铜山区政府网及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足额递补;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铜山区政府网及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不符合本公告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经查属实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聘用、审批
具备聘用资格的人员,由用人主管部门统一填写《铜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连同考核材料、体检表及证件复印件报铜山区委组织部按程序审批;经批准的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区网络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405296。
(二)招聘工作监督
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政纪、法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40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