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部分专业为专业技能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6日。所有应聘考生均需要参加笔试,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以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面试或技能考查:临床医学、护理、影像、医用仪器与维护专业需参加专业技能考查。按照招聘职位计划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专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查人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考查的专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相应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专业技能考查。如有放弃专业技能考查的,予以一次性递补。专业技能考查内容主要是考核该专业相应实际操作技能。
不要求参加专业技能考查的考生,需参加面试。按照招聘职位计划名额,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专业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的专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招考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如有放弃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一次性递补。
面试(专业技能考查)总分为50分,30分为合格线。面试(专业技能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最终以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技能考查)成绩累计总分。专业技能考查和面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和6月20日,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查成绩都将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卫生网适时公布。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必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24小时通畅,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和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本公告中确定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再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总分相同的按照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为6月22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订协议。选岗时间为6月26日上午9:00,地点在县卫生局会议室。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共滨海县委组织部网、滨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滨海卫生网上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于7月31日前寄送至滨海县卫生局人事科(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东坎镇港城路1号。邮编:224500)。8月1日至5日,凭有关证件到县卫生局办理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审核有党政纪处分等不良记录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如出现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情形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递补。聘用手续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列入我县卫生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享受在编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者在我县服务未满三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和合同违约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