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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沂市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2012-8-20 15:04:06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地点、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于9月10日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聘用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时,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其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有效证明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 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只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在报名初审、复审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体检名单、考核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新沂人才网站上发布。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sxinyi.hrss.gov.cn/
  中 国 新 沂 人 才 网 网 址: http://www.htjob.net/
  七、本简章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   系   电 话: 0516—88922218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516—88931066
  下载附件: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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