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1、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025-83630959
2、南京团市委电话:025-83630966
五、招聘监督
南京团市委纪检监察室:025-83630957
本次招聘由南京团市委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