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求岗位教师岗位(2人)岗位代码 部门 岗位 专业 人数 要求 JS14 化工与制药工程系 专业教师 药事管理 2 1、药学、药事管理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2、本、硕均为本专业毕业;3、能主讲“药事管理、药事法规、药品质量管理、药物化学、临床药学”等药事管理专业类课程,能指导本专业相关实践教学环节专业实验、实习课程实训、毕业实践、毕业论文等;4、热爱教学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文字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