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行面试时,(一)如果招聘职数为1人时,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二)如果招聘职数为2人(含)以上时,该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平均成绩低于70分,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5、面试成绩的公布。由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计分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经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后,由主考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公布。
面试结束后,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成绩排序,及时在吉水教育网公布。
七、有关要求
(一)要做好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衔接,并将各项具体规定、纪律、要求等告知考生,同时提醒、督促考生务必严格遵循。
(二)凡面试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
(三)建立和完善面试工作的责任制度,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失、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邀请县纪委、监察局派人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客观、公平、公正。
八、体检
(一)公布体检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合成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在吉水教育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前一天12:00以前,考生提出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若体检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和聘用审批条件不相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二)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另行在吉水县教育网公布,凡有资格体检的人员带好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和体检费等,空腹在县教育体育局集中,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江西省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体检办法》执行。
九、公示、聘用、上岗
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等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于2014年春季开学上岗。在职教师按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应、历届毕业生上岗跟班学习,每月发放生活费1200元,2014年8月20日前将本人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证件交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如未按时提供本人人事、学籍档案及相关证件者,取消聘用资格。乡(镇)中心小学的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8年,村小、教学点的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