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入闱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准予参加面试,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产生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体检,如体检都合格则录取时按试讲成绩高者优先)统一参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与公示: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试用资格,并按入闱者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试用期待遇与管理:公示无异议者安排在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试用,试用一年后,经考核、考试、考察后,每个职位各择优聘用1名(考核、考试、考察方案另行制定)。试用期间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管理。
三、考务咨询电话: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7-8290653
区教育局 0797-8353491、8353859
附件:
1、赣州市章贡区2010年公开招聘职高教师报名表
2、专业技能测试说明
赣州市章贡区2010年公开招聘
职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