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330013
③联系人(资格初审):学校人事科岳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806657 手机:岳老师13970996869
周老师13970935051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30 %和70 %。
2、笔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参加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70分为不合格。如某岗位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都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的本次招聘。
4、资格复查: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须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4、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则办理正式聘用(调入)手续。试用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本院在职职工同等对待。若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聘用并取消该岗位本次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