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适应单位工作需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建筑安全监察岗位,4人。
二、应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安全工程或工程管理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 2010年、2011年、2012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组织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大连市中山区政府网(http://www.dlzs.gov.cn)、大连中山高校人才网(http://www.dlzsrc.com)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报名。由中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参加考试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3、报名时间:3月15-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
4、报名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65号三楼)
5、报名要求。报考要形成竞争比例,当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