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义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
一、选调人数、职位及范围
全省行政机关和政法系统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3名公务员,选调职位为科员,岗位为检察辅助岗。
二、选调的资格条件
选调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能力、责任心较强,勤勉敬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服从组织安排,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1978年10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参加工作一年以上(时间截止2013年12月31日止)。
2、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律(法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且前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法学)专业大学本科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大疾病。
4、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方面的问题。在现工作单位表现良好,进入机关后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被选调的人员一经选调后,必须在安义县人民检察院服务满5年后,方可考虑工作调动问题。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②受党纪处分期未满的;
③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中,本人或配偶系南昌籍或配偶在安义工作的公务员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