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新余市政府同意,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6名(市编办、县区编办已核准编制)。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次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