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办事处岗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我中心直属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的范围面向章贡区、开发区,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普招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专业:文秘、法律、计算机、财会、金融;
人数:3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工作责任感强,有事业心;
(三)年龄在26周岁以下;
(四)学习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五)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结协调能力。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办法,按照以下程序公开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9日至9月15日(双休日除外),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2、报名地点: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706室(联系电话:5551072 ,联系人:龚文琴)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彩照2张,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填报《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所要求的招聘资格与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得分,按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名考核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考核对象),考核到应聘者所在单位、院校和户籍所在地等多种形式了解现实表现,并整理出考核材料,确定拟录用人员。若有考核不合格者,按照成绩递补。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办事处组织,确定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的条件进行。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成绩递补。
(四)公示及试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开始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为临时工作人员。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享受在岗临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实行一年一聘。
六、监督管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办事处负责本次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具体实施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秘书科和相关监察部门全程指导、监督招聘工作,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