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5周岁为1988年 9月25日(含)后出生,30周岁为1983年9月25日(含)后出生,35周岁为1978年9月25日(含)后出生,以此类推;
6、工作经历。一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是指2013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连续或累计满一年,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