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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西南昌市蛟桥镇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5-6-15 22:24:34


2015年蛟桥镇城市管理协管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充实城管协管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蛟桥镇城市管理协管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1、要求男性,身高1.7米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即1975年5月31日以后—1997年5月31日以前出生),高中以上学历;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具有南昌市户籍者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处分期限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主要程序包括信息发布、组织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确定试聘用人员和办理聘用等。

  (一)信息发布、组织报名

  招聘信息定于2015年6月12日起在南昌经开区管委会网站(http://ncjk.nc.gov.cn/)发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为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枫林大道蛟桥镇政府4楼407室(蛟桥镇组织宣传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7121539。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3张;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吸毒史证明、尿检报告(以上材料由户籍属地派出所出具);

  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的提供报名信息,蛟桥镇组织人事部门和镇执法中队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待定。

  (三)体检

  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在体检及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四) 政审考核

  考核工作由镇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镇执法中队进行,主要对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和政审考核,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五) 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镇组织人事部门通知试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人员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适应工作的人员,正式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二个月),录聘人员月工资2100元/人,享受原聘协管员同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镇纪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503(镇纪检监察室)。

  2、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发现资格不符随时取消聘用。

  3、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经开区管委会网站(http://ncjk.nc.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对存在违法违纪的聘用人员(包括有不得报名情形之一者),查实后一律立即终止劳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5、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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