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事业单位考试2015年复习资料:行政法-公务员的录用
录用公务员是根据法定程序和方法,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吸收为公务员的制度。录用制度适用于初次进入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录用的主要方式是考试和考核。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平等竞争和择优录取的办法。
法律规定公民担任国家公职的基本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机关拟定资格条件是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根据拟任职位要求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资格条件说明,担任我国国家公职是我国公民特有的法律权利,只有符合法定和机关拟定条件的公民才具有报考和担任国家公职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