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总工会关于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和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市总工会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确定了兴国县总工会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5月3日—2016年5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选有异议,可向兴国县总工会反映(联系电话:0797—5323518))。特此公示。
原标题:兴国县总工会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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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总工会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拟录用人员公示.doc
兴国县总工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