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进贤县2010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及专业
1、县人民医院20名,其中临床医学14名、影像专业4名、检验专业2名;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均为预防医学专业。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学历:
(1)临床、影像、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2)检验专业:全日制医学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已通过考试暂未获得职业医师资格证但可在网上查实者;
5、本县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这次招聘。
6、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受过劳动教养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者;有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者。
三、报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