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用人制度,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新进人员素质,经市政府同意,鹰潭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鹰潭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领导组成,招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年龄计算截止2011年7月1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12月6日—12月8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鹰潭火车站北上,华侨饭店斜对面),报名费:200元/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件及复印件;②1寸免冠照片3张;③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由各单位派人参加审核。
(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