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体检。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体检对象(入闱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由市公选办组织实施。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公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7、组织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由市公选办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经考察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8、研究决定。市委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对每个职位提出2名入闱对象。入闱对象将在市委常委会上进行5分钟的演讲,由市委常委会以票决的方式按选拔职位1: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的拟任人选。
乡镇司法所所长4位拟任人选的具体任职岗位由组织部提出初步安排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9、任前公示。对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任用人选,在德兴电视台、《中国铜都报》、中国铜都德兴网、德兴党建网、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0、任职与管理。公开选拔确定的入选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本职工作再正式任命,如不能胜任则回原单位或由组织另行安排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在中共德兴市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中共德兴市委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的日常工作。
本公告由中共德兴市委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