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2012年1月7日上午9:00-11:00
地点:待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时间:2012年1月15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待定
3、公示考生总成绩(公示7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聘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依次为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而缺额的,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六、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其德、能、勤、绩、廉等,同时核实其资格条件。
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经招聘办确认,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