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考生可以旁听本专业其他考生的面试。
4、面试成绩的公布:每一面试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一面试场考生面试成绩,由该面试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5、面试入闱分数合格线:因面试缺考的岗位,该岗位体检入闱分数合格线不得低于本岗位所在考场的面试平均分或本次其它岗位体检入闱的最低分数线。
6、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
7、体检入闱人员的确定:
根据岗位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闱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入闱,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递补一次。
九、体检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十、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十一、素质测评
素质测评对象是经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拟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具体测评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人才测评机构负责。
十二、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