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九江市民政局募委办等市直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适应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募委办等9个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和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计划60名、考试选调在职计划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对象为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0月1日以前)至28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1年10月1日以后),具备所报专业从业资格条件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 不包括2012年在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试选调对象为在职人员(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以后),在职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方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工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条例;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