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联系方式:省工办人教处:0791-6224350 联系人:罗志宏
驻沪办事处:021-62440687 联系人:张小华
五、招聘办法
1、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占40%、面试占60%择优聘用。
2、笔试时间:2012年4月22日参加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5(最少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4、资格复查:入闱面试者请于2012年5月15日16:00前,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2张1寸彩照、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复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2012年5月31日进行面试(具体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不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2、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试用期为三个月。
七、聘用与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正式聘用后享受江西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在沪的住房问题由个人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