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由区人事劳动局组织。区人事劳动局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选定面试人员,若遇末位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口语测试两项。面试工作由区领导及区招商局、区人事劳动局、区纪检等部门人员参加。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30%+口语测试30%=总成绩
考试费收取标准:综合基础知识 40元
面试费 30元
4、考核体检: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工作由区招商局牵头负责,区人事和纪检部门参与,考核工作主要对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和政审考核。体检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在考核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5、确定试聘用人员:区招商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体检情况提出拟试聘用人选意见,经区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区管委会审批确定3名试聘用人员。
6、用工方式:聘用人员采取人才派遣的形式进行用工管理,聘用人员确定后与南昌人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人员待遇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000元/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适应工作人员,正式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含试用期3个月),核定年薪5万元/人(含工资、福利和奖金)。
2、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